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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立禁令避免“马路拉链”
2014-11-03 10:03:40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为有效杜绝“马路拉链”现象,新出台的《办法》对管线规划、建设、安全与维护管理以及管线空间、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

昨天,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昆山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办法》在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以及建设流程的同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快速路、主干道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快速路、主干路3年内不得挖掘,避免“马路拉链”现象。

为有效杜绝“马路拉链”现象,新出台的《办法》对管线规划、建设、安全与维护管理以及管线空间、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快速路、主干道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快速路、主干路3年内不得挖掘,改建的次干路和支路 3 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次干路和支路2年内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报请市政府批准。遇有管线突发事故急需挖掘道路的,管线权属单位可先行施工,做好记录,同时向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同时,《办法》设置了“六个环节同步”和“四次规划设计”,并在投资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此前,规划部门已完成了对全市地下管线的普查,为地下管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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