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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办理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4-09-04 16:02:07   来源:乐居昆山    点击:

8月14日,由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对赵某等人提起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苏州中院立案受理。该案是苏州地区第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非法从事地下电镀作业,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重金属铬含量严重超标废水,致使周边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8月14日,由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对赵某等人提起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苏州中院立案受理。该案是苏州地区第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赵某在昆山市玉山镇某电子公司车间内,非法从事地下电镀作业。赵某在既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环保审批,更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装置的前提下,将大量重金属铬含量严重超标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道,致使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

今年1月,经群众举报,昆山市环保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4月1日,昆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捕赵某。8月12日,赵某因污染环境罪被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污染后果严重,影响较大,昆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并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的督促引导作用,启动了民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强化民事证据固定,跟进损害结果鉴定,配合拟定修复方案,该院以支持起诉方式,推动了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赵某等人赔偿环境污染修复费用70余万元。

推动公益诉讼是近年来昆山市检察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落实该项工作,该院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则》,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分别确定行政、民事、刑事不同追责等级。同时,检察、环保、公安强化联动执法,发挥职能优势,落实“两法衔接”,切实避免“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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