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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6年拟投120亿元
2015-04-13 12:08:46   来源:乐居昆山    点击:

近日,我市专门出台《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助力全市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

每年投入不少于20亿元,实现优势产业“老树新花”,创新发展“插柳成荫”,发展空间“腾笼换鸟”……近日,我市专门出台《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助力全市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

《扶持若干政策》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明确,主要立足提升优势支柱产业、激发创新驱动活力、激发创新驱动活力、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健全产业服务体系和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五个方面。

提升优势支柱产业将重点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提升装备水平,深度推进两化融合,推动企业加大节能设备投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鼓励企业创牌定标,加快重点服务业发展,优化加工贸易结构,提升企业内涵发展能力,推进产业产品结构高端化,达到“老树开花”的效果。其中,对自动化控制设备和“机器换人”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购置先进技术设备,项目设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项目技改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资源规划管理系统(ERP)、生产计划排成系统(APS)、数字化设计等信息系统应用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入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激发创新驱动活力则通过着力支持以提升竞争力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撬动金融资本为导向的产业金融体系建设、以集聚生根为目标的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创新驱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收到“插柳成荫”的成效。具体包括: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后按企业实际支付合同开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在昆孵化,对在孵企业聘请创业导师、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发生的费用给予50%的补贴。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对规上企业引进和新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并履行前期备案手续的,经验收合格,按新购置研发设备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1000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法人获得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1万元。等等。

优化产业发展空间通过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依法关停关闭、搬迁转移等方式,支持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加快腾出发展空间,实现“腾笼换鸟”的目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通过资产重组形式实施做大做强且总部设在本市的企业,经审核认定后,对该企业按被重组企业重组净资产给予一般不超过5%的补助。对兼并(收购)属淘汰落后产能或低产出企业并实施就地转型发展新兴产业的企业,经审核认定后,对该企业按被兼并(收购)企业兼并(收购)净资产给予一般不超过5%的补助。对属淘汰落后产能或低产出的企业且实施关停,其资产由所在区(镇)管委会(政府)收购的,且腾出的土地用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奖励区镇每亩1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奖励区镇每亩30万元。

健全产业服务体系通过打造服务平台、培育创新载体、帮扶拓展市场、支持培训辅导等,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加大平台载体建设力度,支持开展各类产业服务,营造产业发展新环境。首期规模5亿元,资金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企业引进的优秀外国专家,给予每人10~50 万元项目资助,对企业引进的重点紧缺人才,给予每人1.2~3.6万元/年生活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关键岗位科技人员,给予1:1薪酬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鼓励社会化引才,对有成效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和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境内外培训,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的补贴。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方面,则按照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区镇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2000万元奖励,考核良好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考核奖励资金并入各区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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