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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斥资600万更换环保设施
2014-09-03 08:53:47   来源:昆山政府网    点击:

在张贴全省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之后,鸿钧公司专门投入600万元对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全部更换。经昆山环保局检测,该设备的运行符合大气污染治理标准。

9月2日,昆山法院行政庭对大气污染企业鸿钧公司进行突击性回访发现,在张贴全省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之后,鸿钧公司专门投入600万元对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全部更换。经昆山环保局检测,该设备的运行符合大气污染治理标准。

据了解,去年9月,市环保局在鸿钧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生产的5个电镀车间内有5套废气治理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现象,导致生产排放的废气对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今年1月6日,市环保局依法作出昆环罚字(2014)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鸿钧公司罚款13万元,同时责令其恢复大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6月1日,因鸿钧公司在法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复议或诉讼,市环保局向昆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6月中旬作出(2014)昆环非诉行审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制作环境保护执行令。这也是我省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

执行令张贴后,法院在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尤其关注行为罚的实施效果问题。据法官分析,从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的终极目的看,行为罚是环保行政处罚的内核,即通过行为罚,消除环境污染或环境侵害带来的公益损害,体现了司法权的核心功能定位。对此,法院把积极探索环境保护令状制度作为2014年度的民生工程,通过对环境污染企业发布禁止令或执行令的形式,明确污染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的时间、地点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让司法权迅速介入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最终解决行为罚的执行难问题。

作为我省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其带来的良好社会效果也是巨大的。鸿钧公司积极整改,并向法院寄来书面的整改报告、生产场所照片、相关废气治理设施的买卖合同等材料。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法院发布的执行令,他们对环境保护的企业责任的理解更加透彻,同时表示未来一定做一个环保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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