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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公告
2014-01-09 15:47:20   来源:昆山政府网    点击: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昆山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3〕3号)要求,我市将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手持电子终端设备上门进行GPS定位、拍取证照、填表登记。请全市各单位、个体经营户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一、普查登记前按照要求整理好相关数据,供登记时使用。

二、普查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关证照、财务资料,并填好告知书签字盖章,以便普查人员开展证照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三、普查登记后按当地普查机构要求,配合普查工作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等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市情市力调查。开展经济普查,对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准搞实普查数据是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对象共同的责任。请全市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依法如实独立提供相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数据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衷心感谢你单位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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