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台协微创基地 | 昆山台协产学合作中心

有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2014-03-18 13:49:03   来源:昆山政府网    点击:

为了避免承担事故责任或是接受调查等一系列麻烦,不少人有时候更愿意选择私了来解决纠纷。殊不知,这种贪图省事的方式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和困扰。

在市民的日常出行中,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总难免发生。为了避免承担事故责任或是接受调查等一系列麻烦,不少人有时候更愿意选择私了来解决纠纷。殊不知,这种贪图省事的方式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和困扰。

受害方盲目私了,得不到应有赔偿

去年9月13日,外来务工人员张华(化名)骑着电动车上班,途中与一辆私家车相撞。被撞倒的张华发现自己还能活动且没明显的外伤,于是双方当场协商,私家车司机给张华300元私了此事,张华也没有索要司机的任何联系方式。

直到第二天,张华才发觉身体不舒适,去医院一检查才得知自己的手腕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治疗费让他犯愁。虽说是上班途中被撞,但由于没有及时报警找警方现场鉴定出具事故认定书,张华无法跟单位申报工伤。无奈之下,他便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找到司机。由于时隔一天,司机对张华骨折的原因产生怀疑,不愿意承担相关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认为小擦小碰就盲目私了,等日后再发现其他问题,就可能导致各种费用的赔偿因缺少证据无法实施。”调解员张雄表示,类似这样的交通纠纷案例很常见,很多受害方也常常因为私了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吃了大亏。

司机为节约时间私了,花不少冤枉钱

去年上半年,家住城东某小区的居民李明(化名)早上开车出门办事,与小区内骑三轮车的50多岁老太发生碰擦。看到老太没有摔倒也没有要求赔偿,而自己又有急事,李明便给老人200元后驶离现场。本以为就此了结,没想到老太的子女隔天就找上门,声称老人一把年纪身体不好,被撞后躺在家里休息,要跟李明“讨个说法”索要营养费,却绝口不承认事发当时李明已经支付200元钱。有理说不清的李明只好再次支付500元现金。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被碰撞的一方在得到私了赔偿款后不予承认,再报警要求获得赔偿,那么驾驶员就会因为没有证据而继续赔偿,多花一笔冤枉钱。”长江中队调解员对此案分析说。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新手司机不了解汽车维修的价格,在发生事故获得部分赔偿金额私了后再去维修,也常会自掏腰包补贴维修费用。即便是日后报警,交巡警部门也很难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维护自身利益,要注重保留证据

私了看似轻松却存在隐患,与报警进行事故认定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缺少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一些紧急情况下,这确实是一个省时省力的途径。在不同的情形中,事故双方该怎样维护自身利益呢?记者采访了几名多年从事交通纠纷调解的调解员,整理了一些可供广大市民借鉴的建议。

机动车之间发生小碰小擦,在明确知道车辆修理费用多少时,可以进行私了,这样有助于节省双方时间,又能保障道路的畅通。掌握车辆修理费的方法是:可将车辆碰擦的地方用手机拍下来,即时发给保险公司定损员询问修理价格。如果自己对此有支付能力的,则可以进行私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凡涉及有人受伤的一般不建议私了,而要通过交巡警部门来解决。如果双方一致决定要私了的,要互留联系方式或记下车牌号码,并且将事故现场拍照,电话告知交巡警部门进行备案,以便日后有变故时提供凭证。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知识产权企业接受分类服务
下一篇:开发区加入“数字电视国家队”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