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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 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2019-03-11 13:16:23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 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二楼东大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来到江苏代表团与代表们一同审议。

在认真听取代表发言后,栗战书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充分彰显了党和人民在新时代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宣示了我国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鲜明立场,有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希望江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机遇,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

人民大会堂二楼东大厅气氛热烈。栗战书认真听取代表发言,不时就代表建议询问有关情况。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支持,对江苏广大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让江苏代表团的代表们倍感亲切、备受鼓舞、倍加振奋。大家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外商投资法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精神,顺应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形势新要求,必将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家一致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外商投资法草案。

江苏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一个开拓奋进、求真务实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制定外商投资法,充分体现“把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务实行动,是新时代高质量利用外资的“奠基之法”,是我国步入高水平开放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十分必要,非常重要。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说,我完全赞成栗战书委员长所作工作报告,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报告旗帜鲜明、求真务实、以民为本、彰显法治,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草案展现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坚定意志坚强决心,建立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四梁八柱”。江苏将牢记总书记嘱托,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昆山市委书记杜小刚在会上发言。他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将为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注入更强发展动力。昆山将全面推动法律实施,高水平打造载体平台,激发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投资兴业的“外向引力”;重点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张力”,再造高水平开放新优势,争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榜样。同时,建议国家支持推进规划建设苏州机场,推动苏州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实现共赢。

崔根良、蓝绍敏、车捷、张近东、韩立明、孙飘扬、吴惠芳等代表,在审议中还分别就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跑出新一轮利用外资“加速度”、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以数字经济激发创新动能、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农村公用事业发展等提出积极建议。

娄勤俭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说,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对江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努力把江苏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参加审议。全国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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