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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丽相约 绘生态蓝图
2018-11-27 14:55:00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这是昆山老百姓的殷切期望。近年来,昆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经济政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这是昆山老百姓的殷切期望。近年来,昆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全社会、全领域共同作为,建设美丽昆山。

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189.9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域,33.87万亩基本农田……昆山在全省率先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调整,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及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昆山始终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严守生态红线,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督查,制定年度保护实施方案,完成新一轮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调整工作,启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等,不断优化生态空间。

生态蓝图绘到底,绿水青山扑面来。昆山坚持科学规划、注重特色打造、加强系统建设,高水平推进一批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张浦镇金华村北华翔、周庄镇祁浜村三株浜、锦溪镇朱浜村祝家甸3个村入选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村庄名单,开启了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新局面。强化珍稀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梅山猪保种场获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称号,锦溪镇获评江苏省最美水地标“水聚落”称号,我市成为首批江苏省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试点城市,锦溪镇、张浦镇、淀山湖镇和姜杭村、东阳澄湖村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责任担当。昆山制定出台了《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开展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工作,在全社会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健全绿色考评制度,确保生态环保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

“雷池”半步不容越

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依法从重量罚、一律依法限产停产、一律依法关停取缔、一律取消政策优补、一律通过媒体公布……这是昆山在环保执法监管中的“五个一律”制度。近年来,昆山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共出动监察人员9510人次,检查企业3262厂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527家企业予以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9501万元。

环境保护持续发力,督察利剑再次出鞘。昆山不间断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逐个“对标”、挨个“销号”,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自2016年开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局科室负责人组成的18个夜间执法检查工作组,严格遵循“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执法方式,常态化开展夜间执法检查行动,

有效遏制企业夜间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昆山还率先建立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成功入选江苏环保十大典型案例。在苏州大市范围成立第一个环境稽查科、第一支环食药警察队伍、第一个环境保护合议庭,成为全省第一个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地区。实施环保委托执法试点,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镇村三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出生态环保网络APP,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建立健全对区镇全业务培训指导和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信息平台,扩大监管“天眼”覆盖面。昆山建立全市环保检查信息周报制度,实现数据库文件和环保业务数据库互通,可直接调阅污染源基本信息1000多条;不断更新环保监管的“千里眼”“顺风耳”,通过高科技设备,“看到”环境污染分布图,“听到”企业治污真声音;出台《关于昆山市工业废水排放建立信息化智能监控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市累计建成9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1850套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推动453家企业安装748套自动监控设备,完成IC卡集成平台开发。

经济杠杆调动“环保自觉”

今年,企业每减排1吨废水的,给予10元的补助;企业通过提标改造、深度处理等方式提高排放水质,达到IV类水质标准的,给予每吨1.5元补助;企业获得《AWS国际可持续水管理标准》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5万-10万元补助。

这是昆山制定《关于全市工业企业节水减排的补助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鼓励企业落实中水回用、提标排放的措施。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利用价格杠杆促进企业绿色化发展。在大气治理方面,还实施VOCs、扬尘排污收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对高污染企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意见(试行)》,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及时调整水、电、燃气价格标准,推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

谁污染、谁补偿,谁治污、谁受益。昆山坚持生态导向,完善生态补偿。出台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推行吴淞江上下游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和支流专项奖补、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建立区镇级区域性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利益公平分配。我市生态补偿制度也不断完善,2011年和2012年,我市分别出台《昆山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昆山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2013年底,我市调整生态补偿标准,县级生态补偿资金实现了翻番。2018年初,我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达1.47亿元。

昆山还探索绿色金融,撬动生态发展,出台了《昆山市推行绿色金融服务助力节能环保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债券方面提出了创新性实施意见;拟定了《昆山市绿色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意见》,将发挥绿色金融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更加注重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安全生产,让环保始终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记者 金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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