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台协微创基地 | 昆山台协产学合作中心

我市出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017-06-02 10:22:23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完善载体建设 扩大创业就业

昨天(1号),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昆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在功能设置、认定标准、日常监管和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与完善,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和效应。

据悉,《办法》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多形式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在认定上取消了对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的类型限定,侧重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的连续滚动孵化功能和“一站式”创业服务功能。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源建设“产学研”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园。

此外,为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坚持“奖补和管理”两手抓的原则,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在我市范围内,经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业服务载体,运行满1年(含1年)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申报认定。经评估认定为昆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1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被认定为苏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2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3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同时,还对入驻的创业实体、创业者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昆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开展专项考核,对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将给予1万~3万元的运营补贴。对不符合创业孵化标准和条件或《办法》罗列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

相关热词搜索:管理办法 基地

上一篇:放大产业集聚效应 发挥资本杠杆作用
下一篇:两岸创客 圆梦昆山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