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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关于申报和核定2015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2014-12-10 10:14:17   来源:社保局网站    点击: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现就我市2015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有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始至2014年12月25日止。

对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的参保企业,市社保中心将按照参保职工2014年12月份缴费基数的110%确定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对2015年1月1日后按规定补办了缴费基数申报的,自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按补办的申报数确定缴费基数。

三、工资口径

参保单位应按照参保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或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和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其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本人当前月伤残津贴申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数确定。

工资总额统计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号令)的口径。

四、申报流程

1. 参保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至服务窗口(社保服务大厅2-7号或所属区镇社保经办窗口)打印或携带U盘拷贝《2015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其中30人以下单位的明细申报表已随本通知邮寄,不需至窗口打印)。其中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登录系统办理:

(1)通过“昆山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办理,适合使用CA证书登陆系统的参保单位。

网址:www.kssbzx.net.cn->网上业务->网上申报

(2)通过“2015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办理,适合使用密码登陆系统的参保单位。

网址:www.kssbzx.net.cn->网上业务->单位查询->登录申报

申报缴费基数的人员对象以市社保中心提供的上述名单为准,名单之外新录用的参保职工无需增报,市社保中心将以其2014年12月的缴费基数作为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填写《2015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或电脑录入EXCEL文档并打印申报明细,经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单位汇总《昆山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 参保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下资料至服务窗口申报2015年度缴费基数:

(1)经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 (参保人数30人以上单位同时用U盘报送EXCEL文档,数据列为社保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2015年度申报缴费基数);

(2)《昆山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参保单位为企业的,同时报送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加盖单位公章)。

5.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了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需在2014年12月25日前,将经法定代表人、单位工会(职代会)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报送服务窗口,职工本人签字的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留存单位备查。

6. 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或低于公布的下限标准的,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对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我市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需申报经发放养老金的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确认的2014年12月养老金花名册和金额明细。由我市社保中心负责发放职工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无需单位申报,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处理。

2.2015年1月1日后参保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新录用单位可按该职工起薪当月的整月工资收入申报变动当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若缴费基数变动,2015年终结转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仍小于零的部分,由参保职工本人予以现金补足。

3.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参保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4. 对未按时申报或存在瞒报、少报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将其列入2015年度社会保险重点稽核范围。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2333,57595709、57595712(传真)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57512171   57554414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kssbzx.net.cn->资料下载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  邮编:215300

附件:《昆山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7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动和保障所

 

附件:《昆山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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