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2014-02-21 15:47:11 来源:昆山公安局 点击:
(2013年11月)
根据公安部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黄色网格线内禁止临时停车,然而现实中驾驶人占用黄网格临时停车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给局部交通造成了一定的拥堵。针对这一情况,昆山交巡警大队将实施电子警察黄网格24小时自动抓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之规定,对在黄网格线内临时停车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具体抓拍位置:
合兴路扬子新村门口
合兴路跃进路口西侧网状线区域
前进路玉山医院门口
前进路中山路口西侧网状线区域
前进路采莲新村门口
前进路采莲街路口西侧网状线区域
同丰路住建局门口
同丰路珠江路口东侧网状线区域
同丰路樾城花园门口
同丰路长江路路口东侧网状线区域
同丰路衫星小区路口
同丰路黑龙江路口东侧网状线区域
黑龙江路君豪酒店门口
黑龙江路前进路口南侧网状线区域
环北路香樟园门口
环北路亭林路口东侧网状线区域
亭林路干休所门口
亭林路环北路口北侧网状线区域
亭林路怡馨苑南门口
亭林路前进路口北侧网状线区域
长江北路城管局门口
长江北路昆太路口北侧网状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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