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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关于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机构职能调整的公告
2014-10-31 13:27:28   来源:昆山国税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国税局《关于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转变管理方式,理顺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优化纳税服务,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我局将于2014年10月27日起全面实施税收管理改革。现将调整后的下属机构职能和涉税业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机构职能调整

优化机构职能设置,按照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两大系列设置机构职能,第一税务分局负责面向全市纳税人所有的纳税服务工作。第二至第六税务分局、稽查局转型为风险应对分局,实施专业化的税源风险管理。

二、机构主要职责

1、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

负责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等纳税服务事项。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188号(前进路、青阳路口)。

依托市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市纳税人办税业务的受理、核批、出件,除在市区办税服务厅外,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千灯镇、陆家镇、巴城镇、周市镇、张浦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花桥商务区设立办税服务延伸点,作为市局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延伸,实行就近服务、同城通办(除发票代开外)。附:《昆山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一览表》

2、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风险应对)

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内资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21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3、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风险应对)

负责千灯镇、张浦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范围内内资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市千灯镇少卿东路348号。

4、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风险应对)

负责陆家镇、花桥商务区范围内内资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市陆家镇童泾路。

5、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风险应对)

负责巴城镇、周市镇范围内内资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市巴城镇新澄路。

6、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风险应对)

负责昆山开发区范围内内资纳税人、昆山全市外资纳税人、跨国税源的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分局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188号(前进路、青阳路口)。

7、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昆山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税收执法事项的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21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因机构职能的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昆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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