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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昆山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
2018-09-17 12:05:00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高质量推进《昆山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昆山代表团赴广东深圳、福建平潭学习考察。

昆山代表团赴广东深圳、福建平潭学习考察

为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学习立法经验,9月11日~15日,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主任朱晓明等带领昆山代表团一行赴广东深圳、福建平潭学习考察。昆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旭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雪纯,副市长宋德强等参加学习考察。

9月14日,代表团一行实地参观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海关二线卡口、新丝路跨境交易中心、台湾创业园、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并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会上,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认真解读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程序、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并就《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交流。

朱晓明指出,昆山试验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很多相同之处,《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的起草和执行工作经验,为《昆山试验区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照。《昆山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准确把握定位,充分体现特色。条款的内容宜粗不宜细,对于一些目前未能明确的事项,要留足先行先试的空间,有利于今后不断完善发展。

周旭东指出,《昆山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是昆山市委市政府当前阶段性重点工作。昆山将认真学习借鉴深圳前海和福建平潭立法工作经验,取长补短、集思广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立法需求,加强对上沟通,系统谋划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制度,做到有亮点、有干货,高质量完成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为昆山做好高质量发展榜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学习考察期间,昆山代表团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制定起草的基本情况,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以及条例在实践中贯彻执行的总体情况等。在福建,昆山代表团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的起草情况以及福建省对台工作的总体情况和面临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自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来,昆山积极探索和努力推进试验区建设,已成功召开五次部省际联席会议,获得多项政策支持,推动两岸合作重大平台、重要功能、核心项目、交流活动率先在试验区顺利落地。为及时总结固化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解决试验区发展面临的瓶颈障碍,今年6月,经省委批准同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昆山试验区条例》列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根据上级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作为《昆山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的分工联系委员会,我市负责条例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条例初稿的起草工作。《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条例》《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的立法经验,将为我市高质量完成《昆山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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