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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35部门建立信用工作机制
2016-07-20 13:23:56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对评为绿色、蓝色的企业,采取“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等激励性措施;对评为黄色、红色、黑色的企业,采取“增加监督性监测、监察频次”等惩戒性措施……最近,市环保局试行行政管理中引入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工程,积极探索在行政管理中引入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的方式和途径,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市已有法院、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地税局等35个部门试行行政管理中引入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工程,建立起了事中事后监管和红黑名单公示相关制度,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具体措施,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结合“我推荐,我评议昆山好人”“善行义举榜”等道德建设平台,表彰诚信个人、诚信企业和诚信团体;法院、环保局、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绿色信贷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企业限制信贷,并对被限制企业采取跟踪式监管措施;发改委、经信委、人民银行启动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立信息共享与互通机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经信委率先在小微企业培育库、民营企业评选、技术中心认定等事项中进行信用审查,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科技局对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限制申报昆山科技创新项目等。

如今,各机关单位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职能转变过程中,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逐步构建起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监管机制。事前信用承诺已全面推行,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运用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制度。事中分类监管逐步深化,根据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将失信行为按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并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差异对信用主体的奖惩功能,实现全过程信用分类动态监管。事后联动奖惩初具成效,我市积极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失信预警、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实现多部门信用联动奖惩,建立起了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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