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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出炉
2017-06-29 18:16:00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校企共育才 政府来买单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炉,细化了各区镇劳动部门及市人社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旨在从院校合作、载体建设、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引育四方面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奖补工作。

“新一轮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主要是放宽了院校合作奖补要求,提高了职业培训的奖补标准,新增一批奖补项目以及对载体建设进行奖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人社部门将瞄准高技能人才密集区域,充分发挥政策优势,“走出去、引进来”,帮助企业做好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并给予奖补。

翻看《实施细则》,记者发现,在院校合作奖补方面,明确对“昆山班”、企业“冠名班”“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及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境外培训合作的配套补助作了规定。同时,降低了“昆山班”和“冠名班”的学员人数要求,从每班不少于50人,分别调整至每班不少于20人和30人,按学员人数给予配套补助。就新增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班”和“现代学徒制班”等院校合作项目,明确每班不少于20人,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名学员每年5000元。在载体建设奖补方面,明确职业院校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及区镇公共实训基地的配套补助,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职业培训(含鉴定)奖补方面,细化了企业与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奖补和职业标准引进补助等相关内容。同时,扩大了紧缺(急需)工种的奖补范围, 如工业机器人相关工种等,且奖补标准较其他工种提高将近一倍。在高技能人才奖补方面,明确从人才引进和技能竞赛两个方面对相关奖补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按照新一轮技能人才政策规定,我市企业引进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引进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各类补助原则上在《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和审核,每季度审批一次,各类申请需在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申报,逾期视同放弃。同时,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一人一年内只可享受一次补助。申报人及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全额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5年内取消其技能人才政策申报资格。

编后

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优势是最根本的优势。近日,我市出台《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意见的实施细则》,从院校合作、载体建设、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引育四方面做好高技能人才奖补工作,这再次证明昆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作为推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人才强市”目标。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优秀人才、高端人才的聚集,是保证昆山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市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始终坚持以服务产业升级为导向,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发展、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等方式,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充分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帮助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则瞄准高技能人才密集区域,充分发挥政策优势,“走出去、引进来”,帮助企业做好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构建与昆山高端新兴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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