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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积分入学办法公布
2017-01-10 09:34:18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昨天下午(1月9号),全市积分入学工作动员大会、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昨天下午(1月9号),全市积分入学工作动员大会、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全市各区镇教育条线负责人,全市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各看护点负责人等500余人接受了《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培训。副市长江皓出席活动。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昆政规[2015]7号《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与2016年积分入学办法相比,新修订的积分入学办法有多处变动。一是计分分值的调整。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加分分值各为20分,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不计分。二是积分学段的调整。积分学段调整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幼儿园不再纳入积分入学学段。三是积分对象的调整。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当年度报名截止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此外,积分入学时间节点也有所调整。新市民积分入学窗口材料初审至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拓展至各个准入学校,相关公示信息需登录中国昆山(www.ks.gov.cn)查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市积分办未雨绸缪、提前谋划,面向全市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等培训工作。今天,各个学校将召开行政会议、家长会,向家长和学生公布准入学校、教育局惠民中心、区镇便民中心和各相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同时,各区镇也将采用家长会、张贴告示、滚动字幕、政务微博推送、社区微信等方式,将新政策中的新变化送到新市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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