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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老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2015-02-13 10:21:51   来源:昆山政府网    点击:

今年春节,昆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青阳港、南至娄江、西至叶荷河、北至北环城河、越河以内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青阳港、南至娄江、西至叶荷河、北至北环城河、越河以内区域。禁放区以核心老城区为主,总区域面积为7平方公里左右,禁放区内任何时段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

(一)限放时段:限放区内,每日6:00~22:00允许燃放,其他时段禁止燃放;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及元宵节全天允许燃放。中考、高考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地点:限放区内,七类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苗圃、草地等重点防火区;其他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地点。

违反《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将受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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